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兴隆台区是辽宁省盘锦市的市辖区,成立于1986年11月,位于盘锦市中心城区。兴隆台区区域面积255平方公里,全区农用地24864.7公顷,建设用地10486.0公顷,其他土地53243.2公顷。盛产大米、河蟹、芦苇。截止到2005年,兴隆台区有耕地6557公顷,年产粮食4.2万吨,有适于淡水养殖水面近300公顷。2010年,全区总户数177900户,人口491436人。它是中国北方唯一的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、中国优秀旅游城市,境内湿地面积占全市地域面积的35%,被称为“世界重要湿地”、“中国最美湿地”。兴隆台区古属幽州,汉属辽东,晋属高句丽,唐属渤海。